中华人才网记者调查了解到,据吉林省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管理工作显示,到目前为止仍未实现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共29936人。为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近日,作为我省专门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法规试行文件,《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该《办法》的下发标志着我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已全面展开。
按照我省开展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计划,今(2009)年,我省将有1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见习,力争使20%以上的见习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具体见习生的要求是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吉林省生源,尚未就业且有就业意向的2007、2008、2009届高校毕业生。见习生见习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最低不低于3个月。在见习基地见习3个月以上的见习生,不再参加二次见习。
据介绍,符合条件和岗位需求的毕业生可到生源地政府所属人才中心进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同时提出见习申请。按照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