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才网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困难毕业大学生可以继续申领失业补助金。申报工作现在已开始。
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条件为: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2009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属于困难家庭,生源地系我省户籍,2009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申领失业补助金的程序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后,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社会保障中心申领失业补助金。市社会保障中心受理户籍仍滞留在原学校和“三广小区”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如河北工程大学、邯郸学院、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等驻在邯郸的普通高等院校。申领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家庭证明、个人档案等。
按照规定,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半年内未就业的,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领取《就业登记证》,可申请领取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每年的1-6月为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间。发放标准分三个档次,即为:市本级每人每月410元,一般县每月369元,贫困县每月345元。目前,全市已为4840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发放失业补贴金64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