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今年将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0万套(间)。昨天,南京代表团在分组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时,省人大代表、省建设厅厅长周岚透露,定于今年出台的《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议稿已经成文,“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应该是市场房租价格的8折左右。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如何?昨天,市房产局副局长郭宏定向记者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解读。
郭宏定说,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直接解决新就业人员租房难问题的政策。“公共租赁住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以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人员出租,包括新就业的毕业生,还有从外地来城市打工的群体等。其中,“青年人才公寓”属于“公共租赁住房”范畴,是专门解决青年人才“蜗居”问题的。今年,南京在住房保障上将突出两大重点,一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二是解决青年人才的住房问题。
目前,“青年人才公寓”在南京已经开建,且划定三大片区:迈皋桥、南湾营、西善桥。“每个片区有1000亩以上的建设规模,都是成片、大块地建设,而且,我们会把轨道交通、公交场站等配建全部到位”。
不过,这三大片区不一定全部建成“青年人才公寓”,因为地块大,还会和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进行“混搭”。郭宏定坦言,虽然现在已经开建了,不过,何为“青年人才”?什么样的人才能入住“青年人才公寓”?现在还没有最终敲定。对于大家最关心的租金问题,房产部门也正在研究可行性方案,并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大家有着不同的意见,有的建议租金高点,自己掏一部分单位掏一部分,还有的建议租金低点,全部由自己掏。但可以肯定的是,需要自己掏的钱一定会比市场房租价格低不少。”(记者 肖姗)

